重庆理工大学关于开展工作人员转专技岗位工作的通知

所属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7日

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理工大学工作人员转岗管理办法(试行)》(重理工发〔2019〕148号)等有关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工作人员转专技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学校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二、转岗类别

本次转岗仅限以下两种情况:

1.管理岗转专业技术岗(专任教师岗、其他专业技术岗、辅导员岗)

2.专业技术岗(专任教师岗、其他专业技术岗、辅导员岗)之间互转

三、转岗条件

转岗条件见《重庆理工大学工作人员转岗管理办法(试行)》(重理工发〔2019〕148号)第二章。

业绩成果统计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

四、转岗程序

(一)个人申请。教职工填写《重庆理工大学工作人员转岗申请表》 (见附件1),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后,于6月30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交人事科(明德楼403室)。并提供相关业绩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套(均需相应职能部门审核后签字盖章)。

(二)资格审查。人事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

(三)转入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工作由转入单位组织实施。转入单位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对所有申请转岗人员进行综合素质考核(其中,转到专任教师岗位的还须通过试讲考核)。考核结束后,需在《申请表》签署考核意见,并明确是否同意接收。

(四)岗位等级评审。

  1. 转到教学机构专任教师、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由转入单位组织本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开展岗位等级评审工作。

  2. 转到辅导员岗位的,由学生处组织辅导员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开展岗位等级评审工作。

  3. 转到非教学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的,由人事处组织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开展岗位等级评审工作。

岗位等级评审工作结束后,组织单位在申请人的《申请表》上签署评审意见,填写《(单位)转岗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并将《申请表》和《汇总表》交人事处审核,同时将《汇总表》发至cyz@cqut.edu.cn

(五)校长办公会审定。

(六)上级审批。人事处将拟转岗情况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批备案。

(七)岗位聘任。学校下发聘任文件,完善聘任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各申请人需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可信,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二)转岗工作涉及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级党组织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以确保该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各单位应妥善保管考核和岗位等级评审过程中的相关材料,以备后查。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理工大学工作人员转岗申请表.doc

 附件2:(单位)转岗情况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22年6月27日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