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福利科

本科室主要负责全校职工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险等相关福利待遇的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收入分配的方针和政策,组织编制工资福利待遇相关的办法;

2. 负责在编人员基本工资的发放管理(包括在职人员的新增减少变动、参工时间和工龄的认定、工资变动的维护等工作);

3. 负责在编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绩效工资的发放管理(包括日常变动处理、按月预提发放、劳务费发放和绩效结算等工作);

4. 负责编制外人员的工资发放管理;

5. 负责全校在职职工(含在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大集体人员和编制外人员)社保的工资总额申报、日常的增减变动、缴纳(在编人员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除外)和年度结算补收等工作;

6. 负责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的数据核对、信息维护以及向上级部门上报增减变动及协调等工作;

7. 负责在编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的探亲费报销的审批等工作;

8. 负责开具在职职工的在职证明、收入证明和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

9. 负责办理引进人才的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金的发放等相关的工作;

10. 负责柔性引进人才等其他引进人才待遇的日常发放工作;

11. 负责残疾人就业补助金的申报等工作;

12. 负责劳动工资统计工作数据、工资年报统计报表的数据以及相关数据的上报工作;

13. 负责协调安排处理与工资福利待遇相关的各类信访事件;

14. 负责与本科室工作相关的日常数据维护与统计等工作;

15. 负责与本科室工作相关的文件及资料的归档等工作;

16. 负责科室日常的接待来访等工作;

17. 完成学校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2563353

办公地点:花溪校区明德楼405